原文首发于公号:端木以歌
前言
“重疾险这也不赔,那也不赔,还要买吗?”这句话,相信很多人都听到过。
买保险的目的是什么?为了理赔吗?
买保险的目的是为了转移和规避风险,这个保险能不能为我或我的家人有效地抵御风险,这才是我决定买不买它的最大的决策因素。
一、重疾险是什么?
先看看百度百科对重疾险的定义:重大疾病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经办的以特定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心肌梗死、脑溢血等为风险发生时,当被保人达到保险条款所约定的重大疾病状态后,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的商业保险行为。
这个定义其实并不十分严谨。应该可以这样描述:
重疾险,即重大疾病保险,是指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确诊了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重度),或达到特定的疾病状态(如严重脑中风后遗症)、或实施了约定的某种手术(如器官移植手术、冠状动脉搭桥手术),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的商业保险行为。
今年1月31日起,重疾新规已经正式实施。重疾险新定义在原有25种重疾定义范围的基础上,新增了严重慢性呼吸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3种重度疾病;同时,对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后遗症3种核心重疾病种进行科学分级,新增了对应的3种轻度疾病的定义,扩展了保障范围。
二、重疾险在老百姓心中的看法
在人们的印象中,重疾险是非常贵,一年交大几千到上万,一直交20年甚至30年,理赔的时候就“这也不赔“、”那也不赔”,特别是“不开胸不赔”。近几年大量的消费者选择了更“实用”、更“靠谱”的百万医疗险,几百块钱保费,就可以拥有几百万保额。
重疾险那么贵,也就是小朋友买终身重疾险比较划算;
重疾的理赔条件实在太苛刻,各种借口,各种推诿,反正就是让你拿不到理赔金;
重疾险就是绝症险,或者应该叫临终关怀险,严重到无法继续活下去的病,保险公司才会给赔钱;
重疾险保的都是绝症,就算是拿到重疾理赔款后,也活不了多久;
......
百万医疗保险一年几百块钱,什么病住院都可以赔钱,就算没钱交住院费,百万医疗险还可以垫付,又能续保到岁,把治病的钱省下来了,术后的康复调养用自己的积蓄,或者另外想办法,不就行了?为什么还要去买那么贵的重疾险呢?
这些,是目前绝大部分老百姓的心声。大部分成年人干脆都不买重疾险了,只买百万医疗险。
三、重疾险的坑
其实,老百姓对与重疾险的误解,更多在于理赔。我们先来看看重疾险的理赔有哪些”坑“。
1.恶性肿瘤
旧定义:
恶性肿瘤作为“确诊即理赔”的重疾,其保险条款约定是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
实际理赔中将病理诊断作为确诊恶性肿瘤的唯一依据。癌症的诊断方法有多种,病理学诊断的诊断价值最高,但也不是唯一依据,还可能因为癌症的复杂性导致误诊与漏诊,需结合病人身体素质状况决定,例如穿刺病理检查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但是,晚期恶性肿瘤患者无法进行病理学诊断。因身体原因,可能无法进行手术或者已经没有手术的必要性,是可以通过CT/MRI/PET-CT等影像学检查来确诊的。但这样的话就无法进行肿瘤具体的病理学分型。
假设是这种情况,单单依据条款无法顺利获得理赔,保险公司可能会拒赔。但在目前的司法环境和理赔纠纷判决下,保险公司往往处于“弱势”,消费者处于有利一方,从以往的一些真实的理赔案例上看还是大概率获得理赔的。
新定义:
新规中明确规定恶性肿瘤病灶需经组织病理学检查(涵盖骨髓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如果仅有细胞病理学诊断(脱落细胞学/穿刺细胞学),可能不能界定为重疾。
修订后的规范,将恶性肿瘤分级在参考ICD的恶性肿瘤类别基础上,引入了ICD-O-3的肿瘤形态学标准。
ICD-10更多是侧重于肿瘤的解剖学分类,而ICD-O-3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