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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武术比试的文化面孔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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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戴国斌:《武术比试的文化面孔》,《社科研究》(香港)年第2期。节选年博士论文《武术的文化研究》。

摘要:武术比试是建立在身体基础上的排他性行动,具有“身体比拼”的本质,也形成了“拳场不认人,举步不让人”的行动规则。其中,“拳场不认人”不仅不“认”男女之别与老幼之异,而且也形成了比试同质化的观念和社会认知,同质化的比试还使教学空间弥散着比试的气息(师生彼此不“认”);当然,“举步不让人”也使“击必中/中必摧”成为比试的指标和检验。同样,“不认人”的比试又生以某一物体作为等价物的“认物”倾向,也使比试呈现文化新态:“小动作”的含蓄性比试、“说招”的言语较量、演练的功力度量。

关键词:武术比试;文化面孔;身体

目录

一、身体的比拼

二、拳场不认人

三、比试中的“击必中”与“中必摧”

四、教学比试化

五、比试等价物

六、比试新态

七、结语

比试不仅是武术无法回避的问题,也是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现象。过去,科举是我们最大的比试场域;今天,教学基本功大赛、生产技能大比武、知识智能大比拼等,一如鲁迅先生所说“科举虽然久废,至今总还要争‘唯一’,争‘最先’”(《作文秘诀》),而继续散发着比试的余息。那么,作为个体间比赛的武术比试,他们比什么?即以什么作为彼此间比赛的基础?他们又是怎样比的?即以什么指标评断比试双方的胜负?在发展中比试形成了什么样的特征、又是怎样影响武术的其他活动?

一、身体的比拼

发生在武术人之间的比试首先表现为比试双方的身体比拼,是彼此身体的较量。据向恺然()记载,民国前有些地区民间比试的一见高低、决出胜负常常以生命为代价,徒手不能决出胜负的“加试赛”则移作持刀对砍。在这种“对立互砍”“不能闪让”、直至一方不能“复砍”为止的“决斗式”比试中,我们看到的不是武术技术好坏、技能高低的度量,而是像古罗马角斗士那般玩命的角斗;这时,技艺的比试变成了生命的较量:谁能在“遍体刀裂”“血流被体”时仍能“挥刀不已”,谁就是这场比武的胜利者。并且,这种以命相争的比试,还转化为约定俗成的风俗或制度化建设——比试前有地绅公证,地点多选择广场,并“列榇于旁”表明比试双方的决心,也以此来招揽观者和见证人;比试结束后,众人蜂涌胜者家以贺之,败者(常常是死者)则“纳入榇中,随时埋掩”,死者家人亦“无怨”于胜者,自咎死者无能。这种身体比拼的民间比武(或比试传统)其实可以上溯到更早年代,公元九世纪问世的《角力记》就记载了唐武宗李炎年间一段史话。有个能够扛鼎挟輈的管万敌,在大庭广众受到挑战,挑战的方式即是身体比拼:彼此将拳打向对方的身体,也以身体来承受拳击。当然,身体比拼的比试并非中国特例,而是人类社会某一阶段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据日本岸野雄三和寒川恒夫()的体育人类学研究报道,亚马逊河支流的土著居民亚诺玛梅族格斗时,最常用的方法是互相痛打胸部,或互相痛打腹肋部,比谁最能耐受挨打。如果打不倒就一直打下去,被打晕了或打伤了,就中止格斗,否则直到对方认输为止。在他们的格斗中,也有用棍棒或长枪,依次抡起棒击对方头部的比试方式。

身体的比拼,也是武术比试不可避免的结局。在杭州国术游艺会中,胡凤山原以为稳打第一,比赛时不仅带着妻妾前来观阵,而且拒绝大会组织者李景林“不再比下去,让其第一”的要求;结果,第二天不仅输给了朱国禄、王之庆,并且败得惨烈:“被朱打中面部晕倒”,被王踢倒“双膝双肘跌伤,牙齿掉了两个”,“下台后与其在江苏馆的老师抱头大哭一场,当即离去。”这样,在比试中伤了对手的胡凤山,万万没有想到自己也在比试中被其他对手所伤;身体不仅成为他功夫高于他人的见证,此刻表现为他人身体付出代价;而且也作为他略逊一筹的标尺,此刻需付出代价的则是他的身体。

二、拳场不认人

身体比拼的比试也形成了“拳场不认人,举步不让人”的传统。原中央国术馆属员杨松山(该人是第一次国考中经张之江劝说退出原17名最优等的二人之一)这样回忆了发生在南京中央国术馆门长之间的比武,他说:比武双方开手就打,一点礼节也没有,真是“意气相斗狠,攻干各其疾”,全然看不到武术家“揖让而升”的应有风度。

其实,在没有出现比试想看到的结果前,比试双方谁敢掉以轻心、谁愿意以“礼让”换失败呢?如果能够“揖让”也就不会有比试的出现,如果比试双方出现了“揖让”,不是比试的异化,就是对观众的不恭。如国考中,比试的异化,表现在揖让者在具备胜负的“剩余价值”(即使失败也不影响下次比赛)时对“同乡”的关照;对观众不恭,则表现在揖让者没有给观者期望的比试表现,而给人们带来“不够严肃、敬业”“不能代表真本领”的失望感。这是比试作为一项“游戏”活动投身其中双方无法脱离的游戏规则所决定,这也是作为一项公开“游戏”活动社会规范之使然。

当然,武术比试“举步不认人”“手下不留情”,也给比试留下种种后遗症。不是以负者身体或生命作为代价,就是负者将比试终身化,使过去某一时空中的比试延伸到人生其他场合,或将过去公开的比试转化为“地下”,终以胜者的身体代价作为结局。这样,“不认人”的武术比试,起初在负者身体上“立竿见影”的代价,最终也在胜者身体或生命的代价中得以“等价交换”。

三、比试中的“击必中”与“中必摧”

“拳场不认人”的比试又是传统武术散打训练“击必中/中必催”的结果,即:每打要击中目标,击中目标要有摧毁力。这两个在散打训练中追求的目标,也是武术比试的行动统一体。因为,比试需要双方具有“击必中、中必摧”的能力,也是对双方击中与否、能否摧毁的检验。同时,在现实中这两个目标又是一个矛盾体。如在杭州国术游艺会上,中央国术馆曹晏海与上海“铁胳膊刘”的比试,即是“击必中/中必摧”不一致的典型事例。练就铁砂掌的刘高升,在来上海谋生时带着大手套、高悬颈上,英租界钱探长问:“手如何?”答曰:“有功夫怕不慎伤了人”,并当场试掌将城砖拍碎,而以“铁胳臂刘”享誉上海滩。但是,有着“中必摧”实力的刘高升在杭州国术游艺会上却被曹晏海二次踢翻;翌日晨(年11月23日)《当代日报》第一版报道了曹刘之战:“曹晏海用钥匙打开了刘之铁门,内无一货。”其实,“铁胳臂刘”将城墙砖拍碎成豆腐碴,足以证明其铁掌不假,也具有了散打“中必摧”之功。但是,问题是在“击必中”和“中必摧”之间人们常常顾此失彼。

第一,在“击必中”和“中必摧”两极当中,人们对“中必摧”的认证常常掩盖或取代了“击必中”的衡量。一旦“中必摧”得以认证,关于他或她是否能够“击必中”,也就成了一个可有可无、甚至不用认证的比试指标。故“铁胳臂刘”试掌成功即名声雀起,成为上海滩王刘之一,求学者千余人。第二,在“铁胳臂刘”击碎城砖的视觉刺激或传闻的震撼下,与刘对阵的比试者心中也弥漫着“我的身体可经不起他一击”之忧,这在曹晏海抽签遇刘表现为“倒霉极了!烦透了”之怨。不论是“中必摧”单极论证中对“击必中”的掩盖还是由此生发的恐慌,都有将比试另一方(或比试另一方将自己)“物化”的痕迹:比试另一方不是待击的“木头”,就是专让人打而不知还手的“傻子”。第三,常态中对“击必中/中必摧”两极有所忽视的现象,在比试中得以纠正;比试成了“击必中/中必摧”的全面检验和两极双向论证的过程。这样,“铁胳臂刘”在上海成名时被人们忽视的“击必中”认证,在比试的场域中得以还原。或者说,上海人对铁胳臂刘“击必中”的遗忘,在杭州比试中补了所缺的一课。同样,作为比试双方,对“击必中/中必摧”任何一极的忽视都会受到比试的惩罚。铁胳臂刘的“中必摧”并没有带给他“击必中”,更没有为他带来人们期待的胜利;而曹晏海虽然没有铁胳臂刘那样令人震惊的显著的“中必摧”,但是他还是以“击必中”和“中必摧”的均衡和适度,最终取得了这场比试的胜利。在此需要说明的是,在强调“铁胳臂刘”超常“中必摧”的同时,当然会联想到曹晏海的“击必中”(容易将曹晏海之胜归因于“击必中”);我们要预防的误解是,不能因为曹晏海之胜而在“击必中”与“中必摧”中做出轻重主次的取舍;因为曹晏海的“击必中”中也有“中必摧”,他毕竟一脚踢翻了铁胳臂刘,并且是两次踢中刘、两番踢倒了刘。

四、教学比试化

作为比试特征的“身体比拼”与“拳场不认人”也扩散到师徒的教学之中,换言之,具有比试冲动的武术,也使武术教学场所的上空弥散着比试的硝烟。当然,武术教学活动中的比试倾向或比试行动,并非真正意义的比试,而是“拳场不认人”的另一表象。(一)教之比试化首先,在老师以“真打实做”锻炼学生技击能力的教学中,教师的“教”带有比试的气息,学生的“学”成了衣毁身“伤”的痛苦经历;并且,这种比试化教学,在师傅对徒弟的教学中如此,父亲对子女的传授中亦然。对之,学生心生“不让他打,就学不到东西”的被迫与无赖,教师则有“不如此他(她)永远记不住”出于帮助学生学习之好意。

其次,与李书文、孙禄堂“打”学生不同的是,弘毅()所倡导的“教之比试化”提倡一种牺牲精神,即通过让学生打老师(给学生引手,当学生的被击体),以学生的“真打实做”来“彻求实验”,而反对李书文将学生“打怕了”(教师“真打实做”)的“教之比试化”。其实,这种让学生“真打实做”的武术教学与教师的“真打实做”一样都是“教之比试化”,都是教师根据“一切从实战出发”教学原则以“实做”(实战或准实战)进行传授的方式,不同之处在于:它们对“实做”的对象进行了不同的设定罢了。在学生的“实做”中,教师想让学生在自己“真打”(攻)中看到教师“实做”(守)之“真”。如清末民初江淮武术家郑方拜朱歪判为师,朱年老染病,郑衣不解带地侍侯床前,朱为之动令郑向他砍三刀而将“滚床三刀”绝技相授,即谓以学生实做的比试化进行传授的例证。

“朱躺在床上见刀临近,把头一偏,骨碌一滚,一招“原地转磨”躲过第一刀。郑方“玉带围腰”拦腰又是一刀,朱身子一旋,一招“懒驴打滚”躲过了第二刀。郑方随使一招“横云断山”砍下,朱一个“鲤鱼打挺”平空纵起三尺高,随之一滚,躲过第三刀。朱对郑方说:“这是为师平生绝技‘滚床三刀’,又叫‘救命三刀’,望好生习之。”说罢瞌然谢世。”

再次,张文广先生将两者结合起来,既有弘毅将自己的身体作为学生学练武术的靶子(学生的“真打实做”),也有李书文武术教学的比试模拟化(教师的“真打实做”)。张文广先生不仅“让学生们按摔法进攻的顺序来摔我,而我不加任何抵抗动作,就这么让学生们把自己摔过来摔过去”;而且也轮流与学生摔跤,“摔个你败我胜来”“决没有什么学生应当让老师几分的道理”。最后,“教之比试化”也有教师对求学者的比试防范。武术套路在悬置对手的同时,又有泛化对手的倾向或对对手的高度敏感,这时求学者也可能成了武术教师眼中的挑战者,而易生“草木皆兵”之忧,张文广先生在年就曾经将两个前来学习武术的德国人误作挑战者对待。(二)学之比试化首先,从教师角度来看,学之比试化,一方面,有教师将教学演化为(或近似于)比试,从而使学生的学成为比试的记忆;如学之于像李书文这样倡打也实打老师的学生就有被动比试的学习经历(在比试准实战的气氛和经历中学习)。即使这种被动的而非真正比试的教学,也影响了学生的学习心态,这在刘云樵那里表现为对李书文“手下留情”之感(当然,李也确实是“留情”了,毕竟这是教学而非比试,他是师,对方是学生而非对手),而油然而生“没有送掉小命”之感激。其次,从学生角度来看,学之比试化也有学生以学为借口将学习转化为比试的表现。一方面,是学生借此一探教师的虚实。如韩庆堂在中央国术馆期间曾准备借请教推手之机,看看杨澄甫功夫的预谋。再如,当张文广在上海体育专科学校教武术期间,有一位山东的身高1.8米、体重公斤练过三铁,跟摔跤名家佟忠义练过摔跤多年的大个子学生王某,问张文广先生教不教摔跤,张先生为了武术教师的饭碗答应了他的要求;在这位平时霸道的学生求教中,有他借学之名与张一比高低之实。最后,学之比试化还有学生对教师所说的武术之打(你这样、我那样)于方法学上的怀疑而引发。张文广再次遇到学生试图将学习演变为比试,是年初,当北京体育学院派他去北京市公安部门教第三世界国家保卫人员学习中国的防卫术(摔、拿格斗技术)时,遇到一位“身高又有臂力”的外国学员对他所教“抓胸压肘”的怀疑,该学员用“回屈臂”反抗张之擒拿,偏不让张“压肘”而带来的比试。(三)同质化空间

教学空间师生互为对手的“教学比试化”其实是比试同质化空间的折射,在比试空间中,武术不仅将师生同质化,而且也同质了男女老少。在向恺然()提供给我们的文本中,饶师傅(男)可以与凤阳女的比试,并且凤阳女败则“狼狈遁去”,饶师傅胜则“声誉益振”。从见我们不难看出,比试不仅是一个无性别(或祛性别)空间,而且也是一个无年龄差异的空间。一旦进入武术比试轨道,其男女之别、长幼之分、训练程度的深浅和训练时间的长短等在现代体育看来公平竞赛所必需的均等性,均无影无踪;在此,没有老幼男女之异,有的只是胜负之别。也就是说,在传统武术的比试中,虽对手是女士,胜之也是荣耀,并且这样的荣耀还是社会普遍的认知。同样,败则无脸见人,不论你败给了谁、不论你是女还是幼,败则没有对性别、年龄等均等与否进行认证和申辩的脸面。看来,武术可以不分男女老幼的练习方法(近代社会精英为武术现代发展与体育进行辩护时列举的武术“可以适应男女老幼不同的对象特点和要求”之长),谁知在交手、比试时也可以不分性别年龄。武术比试成了一个悬置性别年龄等差异,将性别、年龄、训练程度和年限等“同质化”的场所。在武术场域,比试同质化是“拳场不认人”的必然结果,也直接作用了教学比试化;在人类心理,比试同质化也表现为人们常常将不同朝代的人物进行比试的潜意识,这有“关公战秦琼”为证。

五、比试等价物

在制度化建构中,比试也形成了双方兑换胜负的等价物。首先物体(如木人桩、千层纸等)在成为“击必中/中必摧”训练时的“物对手”后,又成为比试中进行胜负交换的等价物。据日本松田隆智先生载,山东武术家慕陈善之名而欲与陈一试高低的要求,在陈善殷勤款待后不便再度提出,而变形为对墙壁的试手。谁知陈一时兴起,不仅给土墙一拳而且还外加一脚。这样,原想在陈面前一展自己铁砂掌的山东武术家,其拳之一洞,在陈之拳而半墙塌落、脚而石基倾倒面前,由起初的得意,转而大惊,最后痛感羞愧慌张离去。整个过程并无任何身体接触,他们间的比试也由一等价物——土墙——而得以交换,也于此换算出彼此功力的高低。比试中将某一物体作为胜负等价物,是武术在“击必中/中必摧”训练中将人对手换成了物对手文明幽思和行为选择的必然结果。这种与物交道的“击必中/中必摧”训练也形成了像“铁胳臂刘”那般以身体某一部位锤炼似铁的武术学习者,如他们将头练就成“触石立碎,触铁板亦能深陷”;还影响着武术的文化形态,在功法上有了“铁头功”之练习,在动作上有“头撞金钟”(击对手之胸)、“凤凰点头”(击对手之面)、“金鸡啄食”(击对手之背)之技术(招法),在话语上有“含于尾闾,发于颈梗,是为整劲”之说;甚至形塑了“铁胳臂刘”试掌成功即名震上海滩的社会认知。在胜负交换以物作为等价物、比试双方不用身体接触的同时,人也可以成为双方比试胜负的等价物。这样,比试双方可以在并不照面的情况下通过第三者换算出彼此间的比试胜负。在对康绍远先生的访谈中,他说:“天津有一位王老师,作为运动员代表天津比赛,他对我说:“好家伙,河南选手那个手那么大,像芭蕉扇一般,他这么拍下来,我这么躲;他那么拍下来,我那么闪。要是别人,早就被他拍成肉酱了!”我看了整个比赛,没见到有一个选手的手有他说的那么大。”

从天津王老师“要是别人,早就被他拍成肉酱了”的自慰以及其败有较他人之胜“五十笑百步”中,我们又看到了比试胜负指标的另一种转化。在比试中,胜负不一定要打败对手,比试双方可以借共同面对的对手,并以其为度量,使并未相遇的“对手”进行着间接的胜负比试。当然,这种间接比试在现代体育那里是“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0分”的数字化运算。

六、比试新态

除了借等价物核算出彼此比试胜负之外,武术比试也衍生出新的文化形态。首先,比试可以通过“小动作”含蓄地进行。关于“小动作的含蓄性比试”我们可以从平江不肖生《侠义英雄传》中读其多姿:他们不是在送行过程中“一试身手”,就是在进门的彼此谦让与行礼中“一较高低”。此刻的“交手”全无往常比武拉开架式拳脚的“你来我往”,倒像“看不见的战线”,而“于无声处听惊雷”,在不动声色中暗暗较量了。虽然,从技击的角度讲,小动作式比试(不论是在拱手中体现还是以擒拿而实现)不仅在技术上局限了技击的内涵和范围,是不彻底的比武,而且在表现形式上也以日常生活的外衣缓解了比武的氛围,改变了比武的“味”,不能算是严格意义上的比武;甚至可能是习武者动作技能自动化的条件反射,而带有“暗算”的色彩。但是,从文化角度看,由于彼此并未拉开架子,“小动作”比试又避免了直露的拳打脚踢,降低了比试的社会知晓度,使比试变成“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私事,也将失败者的“脸上无光”降到最低程度。此外,其有限度的技击满足,也是中国文化(含蓄)的产物。其次,用言语“较量”替代身体的比试。无极拳传人高铁静说:“我父亲(王玉珍)成立武术研究社以后,真正与别人动手切磋(只是比较武学,不是决斗)的次数不过三四次,许多次‘比武’只是双方‘谈论武术’……‘说招’”。从技击的视域看,“说招”的局限在于技术攻防性的较量并未经受双方技能等检验,或者说,双方动作的速度和力度是无法通过“说”来比试出高低。因此,“说招”是比试的异化。但是,从文化视野看,“说招”的意义在于将比试引导到文明的轨道,由“做”变成了“说”,以“说”代“做”,只“说”不“做”;其“动手”到“斗嘴”之变契合儒家“君子动口不动手”的价值取向,也作为“嘴把势”存在的文化作用力。

最后,通过各自演练进行功力度量。武术的比试,在两两比武被外在于主体的其他物体替代后,不仅有了等价物可以判断两人的功力,而且武术也有了各自身体动作的新指标。毕竟,“击必中/中必摧”指标都是身体动作和功能的外显。因此,将比试指标转移到交手双方的身体也在情理之中。如“击必中”由个体动作的“拳如流星,眼似电”等代替,单练时的身手快捷、目光“似电”“有神”也自然地联想到比试的“击必中”;而劲力顺达与饱满、动作的老练等也连接到“中必摧”的终端。这样,动作的力度、速度、技术的娴熟程度、身体的协调性、劲力的饱满性、全身的完整性等,也就自然而然地成了双方比试胜负的指标。武术比试的演练化,源于禹的干羽舞。相传舜时,有苗不服,舜帝三次打败他们,仍不降服。后来禹带领*队表演手执干羽给三苗看,使三苗感动而服。《尚书·大禹谟》记载了这件事:“帝乃诞敷文德,舞干羽两阶,七旬有苗格。”比试指标的身体化具有重大的文化意义,此刻武术比试不仅不再需要身体的比拼,而且也无须外在的等价物,一切均在各自的身体动作中。这样,原本双方彼此间的行动,在“远距离”地彼此作用某一物体的比试后,终于可以不用面对面同场修炼各自身体,也可以无须同场而以各自身体和身体动作一决高低。这也是武术何故——在话语上有“先看一步走,再看一伸手,便知有没有”之说,在文化形态上有单练套路形式的原因之所在。

七、结语

武术比试,就其本质而言,具有身体性和排他性。其“身体性”表现为个体以身体作为资本换取胜负;胜负既是身体技能优劣的体现,也在身体上表现出来,败则伤、亡或倒地,胜则生而立之。其“排他性”表现为比试又是“有你无我”的排斥性行动,也形成了武术“拳场不认人,举步不让人”传统。“不认人”的拳场不仅不“认”男女之别与老幼之异,而且也形成了比试同质化的观念和社会认知,同质化的比试也使教学空间弥散着比试的气息(师生彼此不“认”)。同样,“不让人”也使“击必中/中必摧”成为比试两极双向的检验,此刻任何偏于一端的倾向和行动,都会受到比试的矫正。当然,“不认人”的比试也有“认物”之文明幽思,这样“身体比拼”的比试可以在物体上换算出彼此功夫的高低;此外,比试也以“小动作的含蓄性比试”“说招的言语较量”“演练的功力度量”文化形态彻底地改变了比试的“身体比拼”。

END

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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