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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心血管相关疾病组5冠状动脉搭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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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为治疗严重的冠心病,实际实施了开胸进行的冠状动脉血管旁路移植的手术。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心导管球囊扩张术、激光射频技术及其他非开胸的介入手术、腔镜手术不在保障范围内。

指为治疗严重的冠心病,已经实施了切开心包进行的冠状动脉血管旁路移植的手术。

所有未切开心包的冠状动脉介入治疗不在保障范围内。

将“开胸”修订为“切开心包”,是为了适应医学技术的进步。

新定义扩展了手术方式范围,明确了使用手术机器人等各种微创的手术方式属于保障责任。同时,也相应缩减了除外责任的范围,仅对非切开心包的介入治疗不承担重疾责任。

END—

针对最新发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年修订版)》,以下将主要从理赔角度,仅对新旧定义本身进行解析与对比,本文不涉及到使用范围、原则等其他部分。

A.恶性肿瘤组(2种)1.恶性肿瘤——重度(理赔条件更加严格)29.恶性肿瘤——轻度(新增轻症)B.心血管相关疾病组(6种)

2.较重急性心肌梗死(对理赔的整体影响不大)

5.冠状动脉搭桥术(理赔条件更加宽松)

16.心脏瓣膜手术(理赔条件更加宽松)21.严重特发性肺动脉高压(理赔条件更加严格)25.主动脉手术(理赔条件更加宽松)30.较轻急性心肌梗死(新增轻症)C.神经系统相关疾病组(11种)3.严重脑中风后遗症(对理赔的整体影响不大)9.严重非恶性颅内肿瘤(理赔条件更加宽松)11.严重脑炎后遗症或严重脑膜炎后遗症(理赔条件更加宽松)12.深度昏迷(对理赔的整体影响不大)15.瘫痪(对理赔的整体影响不大)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理赔条件更加宽松)18.严重脑损伤(对理赔的整体影响不大)19.严重原发性帕金森病(对理赔的整体影响不大)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理赔条件更加宽松)23.语言能力丧失(对理赔的整体影响不大)31.轻度脑中风后遗症(新增轻症)D.器官移植与免疫系统疾病组(8种)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理赔条件更加宽松)6.严重慢性肾衰竭(对理赔的整体影响不大)8.急性重症肝炎或亚急性重症肝炎(对理赔的整体影响不大)10.严重慢性肝衰竭(对理赔的整体影响不大)26.严重慢性呼吸衰竭(新增重疾)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对理赔的整体影响不大)28.严重溃疡性结肠炎(新增重疾)27.严重克罗恩病(新增重疾)E.肢体残缺与侵入感染性疾病组(4种)7.多个肢体缺失(对理赔的整体影响不大)13.双耳失聪(对理赔的整体影响不大)14.双目失明(对理赔的整体影响不大)20.严重III度烧伤(对理赔的整体影响不大)欢迎你在留言区与大家一起分享交流,也欢迎你把今天这篇文章分享给对新旧重疾病种有疑惑的朋友,帮他们更好的理解。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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