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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疾控中心12岁17岁青少年接种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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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国甘肃网」

从8月10日开始,兰州市面向12岁-17岁青少年接种疫苗。接种期间,有不少市民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在兰州市多个疫苗接种点,要求监护人必须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和户口簿,两者没有其一都不能接种。

就此,记者采访了兰州市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科长蒋永萍,她告诉记者,孩子要在家长(监护人)陪同下前往预约的接种点进行疫苗接种。家长(监护人)能够提供与孩子关系的证明即可,并没有强制要求必须提供出生证明。接种前,家长(监护人)应当如实提供孩子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等信息,完成健康询问表和知情同意书的签字确认。

有以下禁忌者不宜接种

12岁-17岁青少年疫苗接种有哪些禁忌症,也备受广大家长关心。

蒋永萍称,12岁-17岁青少年的接种禁忌症同18岁及以上成人。通常的接种禁忌包括:

1.对疫苗或疫苗成分过敏者;

2.患急性疾病者;

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征、脱髓鞘疾病等);

4.正在发热者,患急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5.说明书所列其他禁忌事项等。

如果接种过其他疫苗,建议间隔14天再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建议与接种其他疫苗至少间隔14天以上,但如遇犬咬伤或出现外伤等需紧急接种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或注射免疫球蛋白时,可不考虑该时间间隔。

如果孩子出现发烧、咳嗽、腹泻等身体不适症状,建议暂缓接种,等恢复后再进行预约接种。

家长须提供与孩子有关系的证明

12岁-17岁青少年接种前需要注意什么?接种时需要携带哪些材料?蒋永萍称,接种前注意不要空腹。如果在接种前服用退烧药、抗病毒药及抗生素等,一定要告知接种点医生。

接种时需家长(监护人)陪同接种者,携带接种者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出生证明等材料,前往预约接种点进行接种。而有些家长(监护人)的户口和孩子户口并不在一起,因此,为了安全起见,家长(监护人)一定要提供与孩子有关系的证明材料。

目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后的不良反应主要为接种部位的红肿、硬结、疼痛等,也有发热、乏力、恶心、头疼、肌肉酸痛等。一般无需特殊处理,必要时可联系接种点,由后者给予处置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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