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亲亲书道中友友,最近是否又再为遭遇书荒而郁闷?万千书丛中不知从何采撷。今天云海以来和来你们分享好书了。分分钟让各位书友恋不释眼的小说来啦。云海为了寻书可是费了很多周章,如果友友们喜欢,烦请给云海点个
从此余俏俏沉迷做题、补习、听英语。
一次清涩心动的遇见,一场甜美又感人的校园恋爱时光。
余俏俏,十六岁,寄住在大伯婶婶家的学渣。她是身世有故事的姑娘。
某天遇见了风云学长,开始了一段甜甜的故事——
初识学长:
眼见陆骁微低下头对她笑了一下,小姑娘瞬间慌了神,脱口而出:“他是我男人。”
老师们集体静默,陆骁神色不变淡然救场:“不好意思啊,剧透了。”
补习时:
俏俏抿了抿嘴唇,突然道:“陆骁,我觉得你今天有点怪。”
精彩内容:
俏俏抿了抿嘴唇,突然道:“陆骁,我觉得你今天有点怪。”陆骁疑惑,微微侧过脸:“哪里怪?”俏俏眨眨眼睛,鼻尖和陆先生的侧脸只隔着一条线的距离,道:“怪好看的。”(15)陆骁右耳上的黑曜石耳钉,也是一枚有故事的耳钉。小小的一枚,不太起眼,也算不上名贵,但是颜色精纯,非常漂亮。他自初中起就每天戴着,班主任天天做他思想工作,道:“陆骁啊,你真的不能这样,万一其他同学跟风模仿,老师还怎么开展工作?”陆骁性子冷、脾气轴,挨骂罚站写检讨都可以,就是不摘耳钉。班主任嘴皮子都磨薄了也没说通,索性双手一摊,爱咋咋地吧,成绩好就行。中考时,陆骁以状元的身份考进了第三中学,人家校规里白纸黑字,严禁佩戴首饰。得知这一情况后,陆骁淡淡地道:“不让戴啊,没问题,我换所学校就是了。”招生办的负责人闻言险些血压爆表,默默感慨什么样的熊家长才能养出这种熊孩子啊。最后一咬牙一跺脚,行行行,戴就戴吧,别人要是问起来,你就说这是家里人专门弄来给你当护身符用的,保平安。耳钉保平安,完全是糊弄傻子的借口。陆骁的高中班主任后来也是俏俏的班主任,也就是护短无下限的老严同志,有校领导因为耳钉的事儿找碴,他会先冲出来挡着,连黑色辟邪的借口都敢搬出来用,生生把校领导给弄没辙了。好在陆骁成绩拔尖,足够掩盖掉这些小毛病,校领导也就随他去了。高二时,陆骁作为学生代表进行国旗下的演讲,他直接戴着耳钉上了台。校领导集体装瞎,有个高一新生不乐意了,大声道:“校规不是不让戴首饰吗?凭什么他就可以戴!成绩好就有特权吗?”陆骁手里拿着麦克风,依旧是那副淡淡的神色,道:“我不止成绩好,长得还好呢,羡慕吗?”一句话,险些把高一的小朋友给气死。小朋友也是个轴性子,自此走上了跟陆学神较劲的不归路。每一次大考结束后,他都会把陆骁当年的成绩单翻出来对比一下,看看有没有在总分上超过全校知名的陆学神。可惜,一次都没有。两个人一路较劲到高中毕业,先后成了理科状元,进了同一所大学的不同专业,成了关系不错的朋友。这个跟陆学神一样死拧死拧的小朋友,姓余名笙,是俏俏的哥哥。(16)余笙同学在自家人面前没什么形象可言,邋里邋遢,人懒嘴贱,喜欢指挥俏俏给他洗袜子,还能一口气啃完四个大苹果,非常逆天。但在学校里还是很风云的,有三大爱好:抽烟、文身、考第一。他的第一个文身是商神权杖,文在右手上臂的内侧,线条精致,带着浓郁的哥特气息。第二个文身在后腰处,是一只翅膀怒张的黑色雄鹰,巨大的翅膀沿着腰线横向张开,肆意潇洒,仿佛能听见它在旷野翱翔时,发出的尖厉长鸣。大学的第一年,余笙跟同学组队打篮球,热得狠了,撩起T恤下摆扇风,露出腰上那只翅膀横张的黑色雄鹰,刚好被场外围观的女生看见,瞬间就疯了,一边尖叫一边喊着他的名字。余笙甩了甩汗湿的头发,张开手臂拢在脑袋顶上,笑眯眯地比了个心,于是,场外围观的女生们又疯了一次。大二那年学校举办运动会,余笙在万米长跑上拿了冠军,汗水将额前的发带和半长的头发一并打湿。有胆大的女生尖叫着问,余笙你的文身呢?余笙半开玩笑地道:“为什么要看文身?我的脸不好看吗?”周围响起一片笑声。再后来,学校的论坛上出现了一个长期置顶的帖子,说Q大有三宝,小食堂的茄子、余笙的文身和陆骁的黑曜石。前者是真好吃,后面那两个是真好看。除此之外,余笙还非常护短,尤其护他妹,也就是俏俏。俏俏刚搬来北方和叔叔婶婶同住时,非常羞怯,话都不敢多说。邻居小孩儿欺生,不仅抢她的零食,还把她推得摔了个跟头,行径十分恶劣。余笙放学回家刚好看见,左手牵着他妹,右手拎着棒球棍,砸碎了邻居家好几块窗玻璃。邻居到白太后面前告状,白太后当着邻居的面儿把自家两个孩子叫来,语气平静地问:“为什么砸人家窗玻璃?”余笙伸手将俏俏拦在身后,看着邻居道:“阿姨,自家窗玻璃被打碎了您知道心疼,您儿子抢我妹妹零食还把小姑娘推倒,我该不该心疼?老话说,以牙还牙,我就该把您儿子做过的事儿原样还到他身上,可我看他那小身板,估计受不住我一巴掌,才退而求其次的。您要是不满意,我可以掏钱修窗玻璃,但以后就得让您儿子上学路上小心点了。”邻居气得头发都立起来了,对白太后道:“你看看,他这是什么态度!”白太后微微一笑,气定神闲,道:“哥哥疼妹妹,正常态度。”余笙在邻居面前逞足了英雄,但关起门后被白太后好一顿修理,连晚饭都没给吃。余笙指挥着俏俏给他偷小面包,俏俏缩在余笙床上眼神惶恐,道:“哥,我是不是给你们添麻烦了?”余笙作业也不写,大大咧咧地躺在床上玩手游,道:“麻烦什么,早看他们一家不顺眼了。等到天气热起来,我带你去砸他们家空调外机!”俏俏枕在余笙腿上,突然找到了家的感觉。(17)哲人说,想要战胜一个奇葩,最好的办法就是找到一个更奇葩的人。俏俏一直觉得,唐青瓷的出现就是为了战胜余笙这个奇葩的。唐青瓷,性别女,爱好男,浓眉深目,剪了一个改良版的莫西干头,帅得超越了性别。第一次见到唐青瓷时,俏俏正在教室外的走廊里罚站,罚站的原因很搞笑。英语课上老师让大家默写单词,考到“葬礼”这个词时,她脑袋一抽,写了个极经典的答案上去——deadparty。英语老师生生气笑了,点着俏俏的脑门道:“人都死了,你还惦记着开party呢,坟头蹦迪吗?”然后,俏俏就被请出去罚站了。唐青瓷就是在那个时候出现在她身边的。短发被风吹得有点乱,修身款夹克,双肩包挎在一边,眯着一双形状漂亮的眼睛对俏俏道:“好饿,有吃的吗?”俏俏一愣,摸遍了全身的口袋,只找到一根生产日期不明的棒棒糖,草莓口味的。唐青瓷拿着棒棒糖看了看,然后对着身后的墙壁猛地一磕,糖果应声碎裂,她把连着棒棒的那一半糖塞进自己嘴里,剩下的碎糖全塞给了俏俏,喂仓鼠似的。俏俏:这令人窒息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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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本:《在开始的地方说再见》
作者:梧桐私语
内容简介:
每个人的心里都住着一座城,城里住着许多记忆,好的,坏的,浪漫的,忧伤的,值得铭记的或希望被遗弃的。濮玉心中的城市是巴黎,她的故事却在蓉北,在一个名叫林渊的人的身上。
每个英雄的身体里都住着一段不堪的往事。属于濮玉的英雄记忆是曾经那么偏执地爱过一个人。明知爱却不能在一起,是命中注定的命定。明知不能爱却在一起,是明知故犯的冥冥。
精彩内容:
我想走远点,最终却总走回了原点。她和他认识在上山下乡的年代。在东北的那个地方,除了手里一黑土和每天劳作用的锄头外,他们剩下的只有年轻人对生活仅有的热情和星星燃起的爱情。他上过高中,爱写诗,时常拿着柳树叉子在地上写苏轼的水调歌头。她也上了高中,只是成绩没他好,那时她就背靠着草垛,看着他写。年轻人的爱情就像树木到了春天会发芽一样自然而然。他们恋爱了,结婚了,却在返乡时面临了分离。她是上海人,大城市里出来的姑娘,家里催着回去。他来自边城,丁点大的城区,一个小时能把全城转完。火车开动前,她从车窗伸出手,拉着他的:“我会等你,一直会等你,等政策好了,你来上海找我。”他点头说好。事情的前半段还是顺遂美好的,家里逼着她离婚,可她咬牙死活不松口,终于等着几年以后国家政策放宽了,他来了上海。她家庭条件不错,家里有家小工厂,他来了之后,她说服了父亲把工厂的经营权给了他。她没他聪明,但做生意上能干,她帮着他,没多久,工厂被扩建了两个楼,再后来原来的制衣加工厂成了服饰公司。那之后,改革开放,男人说想拿着本钱去深圳试一试,她不愿。她说:“家里的条件已经不错了,你不用那么拼命。”他却说:“那些都是你家给的,我要靠我自己的本事为你打一片天下。”那天男人搂着她,她哭了。男人果然没食言,他赶上了深圳第一批的经商浪潮,家里的服饰公司几经转身成了现在的曼迪品牌,不仅拥有了自己的服装流水线,还有自己固定的大牌设计师,每年在国际上的服装展奖项都拿了好几个。“可他现在要和我离婚。”烟圈散去,一个中年女人坐在办公室的沙发上,对着濮玉诉说她此行的目的。如果忽略掉她眼角的细纹,她还是个正当年的女人。濮玉目光移到手里的笔记本上,声音平和:“你有什么关于他出轨的证据吗?”中年女人又吐了个烟圈:“证据我都已经准备好了,这次官司之所以找你,我的目的只有一个,我要让他一毛钱也拿不到。”许是说到心中痛处,女人的脸上有些狰狞。濮玉眯着眼,觉得扑满脂粉的那张脸随时会龟裂开。她敲下最后一个字,合上笔记本:“你的意思我知道了,我会尽力。”中年女人被秘书Tina送出办公室。濮玉拉上百叶窗,白净的办公室刹时陷入一片暗色。她脱了鞋,脚支在座椅上自己抱着膝盖,吸烟。男人,就是这种注定让女人为难的人。可悲的是,女人往往明知如此,却还飞蛾扑火迎难而上。活得明白点,自我点,那么难吗?濮玉的视线移向办公桌,桌上放着本杂志——《每周财经人物》,封面上的男人穿件黑色西装,里面的衬衫却不合乎寻常地敞开片肌肤,是健康的古铜色,他有双蓝眼睛,波斯猫似的眯着,笑起来像狐狸。濮玉盯着男人的脸,静静看着,任由指间香烟默默地燃尽半只,直到桌上电话响起时,她还兀自沉浸在自己的记忆里出不来。讲完电话外加换好礼服濮玉只花了十五分钟。对着镜子描眉时,她脸色不好:“戚夕这个死丫头,设计这种衣服她就不脸红?”答案很明显,脸红的只能是濮玉,因为即将穿着这件包臀裸背亮片礼服去参加酒会的是她而不是她口中的死丫头。濮玉抿抿红唇,又对着镜子往下扯了扯窄短的裙角,出门。下午四点,没到下班时间,永盛的办公间里还处在水深火热的工作状态当中,濮玉经过普通办公区时,机警低头才堪堪躲过空中飞过的文件夹。“Sorry,Aimee。”扔文件的小赵见差点砸了她,忙对濮玉举手抱歉,却在看清她穿着时不自觉的吹了声口哨,“Aimee,你要是天天穿这样我们该多有干劲儿啊。”“如果把你这个月的薪水扣半给同事们买下午茶,我想大家会更有干劲儿。”濮玉抿嘴微笑,“HD那个案子取证到什么程度了?下周一开庭,如果到时候开天窗你想老杜是会对你笑还是会让你哭呢?”老杜是永盛律行的二老板,也是濮玉的顶头上司兼师兄,他们就读在德国同一所大学的法律系。老杜大她两届,毕业后直接回国,之后参加创办了这家永盛律师行,几年过去,永盛几经历练,俨然成了蓉北律师界数一数二的大行。这次濮玉作为空降兵突然归国,还一下子做了永盛高级顾问律师就曾引起永盛上下的不满。如果不是老杜力挺,濮玉可能案子都没接,就直接被怨言赶出了永盛。可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家对濮玉之前的印象彻底被推翻了。永盛的Aimee压根不是没实力的病猫,相反,她是比永盛老杜还像伏地魔的律场女霸王——法庭上和濮玉交手过的律师都这么说。濮玉却不这么认为,就像此刻站在办公室外的她就想,和直接摔文件在地上的老杜比起来,她要温柔得多。咚咚咚。濮玉敲敲窗,对看到她的老杜指指手腕。老杜眉头皱紧,不甘心地朝面前的人甩甩手。办公室的门被打开,刚挨训的人低着头出来。“Tim,万达这个案子老杜报了很大希望。”濮玉在年轻人的胳膊上握了一把,“所以你理解下他的心情。”毕业后就进了永盛的年轻人很沮丧,他咬着嘴唇看了濮玉一眼:“Aimee,是我辜负了老板的希望。”杜一天的动作很快,没等濮玉安抚Tim几句就穿戴整齐地出来:“Tim,你这几天不用接新案子了,协助三组把HD那个跟进一下。”Tim更沮丧地走了,濮玉拿着手包,对杜一天直摇头:“师兄,你越来越没人情味了。”“他们要是都和你一样能干,我兴许偶尔能有点人情味。”进了地下车库,杜一天拦住去开她那辆H2的濮玉,“你穿这身再开你那辆大红悍马,知道的是咱们永盛的Aimee车技好,穿着十厘米照样踩离合,不知道的还以为咱们永盛那么大方,丢了万达的案子还要庆祝呢。”说完话,他指指自己的大宇:“坐我的。”濮玉知道肯定不像杜一天说的那样,不过丢了一个案子,老杜怎么都不至于。而他要说的,濮玉更想得到。她不喜欢藏着掖着,所以系安全带时就主动交代了:“我接了个离婚案,叶太太那个。”像是怕杜一天不懂,濮玉眨眨眼:“就是天恒、觉远都不接的那个。”杜一天的那口气直到大宇开出车库、天地重新明亮起来时才吐出来:“Aimee,你是主攻经济法的,何苦去蹚民事诉讼这浑水?”“我想当律师界的十项全能不行?”濮玉拉下前挡镜。才五月天气,蓉北的太阳大得像进了夏天。“叶家的事不好办。”“再难办的我在巴黎也不是没办过,放心。”“你是因为他才接的这个案子?”杜一天右打弯,转进南京三线,路上车不算多,没到下班车流高峰期。后视镜里,杜一天似笑非笑地等着濮玉的答案。濮玉撩下头发,答得痛快:“不是。还有,师兄,你开错路了,到府天应该在下个路口转弯。”“不是最好。”杜一天转着方向盘,和前车那个新手保持安全的距离,“林渊把你害的那么惨,我不希望你再和他扯上什么关系。”“还有。”趁着红灯时,杜一天把脸凑到濮玉面前,“你刚刚说的那条路,在维护。”濮玉抿着嘴,把脸移向窗外:“学长,没记错的话酒会是六点开始,从这里到那边还有二十五个红灯,你还是专心开车为好,我记得万夫人不喜欢别人迟到。”杜一天踩着油门摇头:“不会服软的女霸王,真不可爱。”“你见过hellokitty版的女霸王吗?”车窗外,几株杜鹃花在路旁盛开,红得像血。濮玉看得出神,想到杜鹃鸟的那句“不如归去”。她一直想走得远点,没想到最后还是回了的原点。她以为巴黎会是她的归处,却无法忘记蓉北这个归宿。府天是蓉北首屈一指的五星级酒店,但凡蓉北的商界要员举行酒会宴席,大多都把这里作为首选。濮玉身上套着杜一天的外套在大厅电梯前等去停车的他。杜一天迈着步子从外面进来,扬扬手里的车钥匙:“找车位找了挺久,等急了吧?”正是日落时候,太阳的余晖把杜一天整个人熔成金色,濮玉第一次发现原来他的脸部线条也是柔和的。他剪着不算短的短发,瘦削下巴,深陷的眼窝,还有一双乌黑深邃的眼睛。濮玉吹声口哨:“师兄,我说怎么咱行里那群女实习生对你是又爱又惧,感情你也长了一副勾人的皮囊啊!”被濮玉这么一说,严肃惯了的杜一天竟也微笑起来:“难得,我还只当永盛的Aimee真像传说中所说的视力有问题,一直把我当机器人忽略不计了。”“只是可惜、可惜……”濮玉连连摇头,“勾人的皮囊披到伏地魔的身上,这不等同于挂上了‘非卖品’的牌子,只准远观,亵玩危险吗?”杜一天不知该笑还是该哭,刚巧电梯由地下升到了一层,他在濮玉头上一敲:“进去吧。”杜一天却没想到电梯里有两个人。一米见方的电梯中央站着一男一女,男的一身黑西装,条纹图案的衬衫开了两颗扣子,露出里面那片古铜色皮肤,他有双蓝眼睛,波斯猫似的眯着,和杂志上笑得狐狸似的他不一样,男人没笑。他身旁的女人梳着大卷发,优雅地披散在肩后,只是她的动作倒不很优雅,她那条长长的右腿不正贴在男人身上吗?濮玉低着头,努力想忽略女人身上的香水味,可靠这么近,濮玉再怎么想忽略,都止不住茴香和黑醋栗味的前味香钻进鼻子。她不喜欢,男人倒很享受。大庭广众,女人发出咯咯的声音。所幸十八层到地快,濮玉拉了拉杜一天披在自己身上的西装出电梯。杜一天跟着出来。电梯闭拢,濮玉听他说:“Aimee,你的道行见长,和林渊一样能装。”她嘿嘿憨笑。是了,电梯里的男人她认得,曾经的恋人,曾经的仇人,曾经她努力忘记却忘不掉的男人,给了她这次回国唯一理由的人。林渊,我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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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本:《最初的爱,最后的爱》
作者:梅子黄时雨
内容简介:
世家子弟言柏尧,时隔四年再次见到了在洛杉矶念书时的女友汪水茉,看她含笑往来于与各色男子的觥筹交错中,该死的是,他发现自己仍然如此思念她。四年了,他们没有中断对彼此的爱,但是这感情包裹在重重的怨恨中,穿上一身浑身长刺的盔甲,随时准备刺伤对方,究竟如何才能卸下心房,化往事为玉帛?
精彩内容:
一句合不来,就错过未来,告别时的心跳那么实在。如果这是爱,我们都辜负了爱。——张靓颖《我们都辜负了爱》vol.1没有想过再见到她,毕竟两个人在不同的城市,隔了大半个中国,毕竟两人已经断了四五年的联系。但事实是见面了,那一瞬间,言柏尧竟不由自主地绷紧了全身的肌肉。他端着酒杯,隐在黑暗处,不着痕迹地打量她。记得以前明明有些婴儿肥的脸,如今却清瘦得有了尖尖的下巴,但那眉还是那眉,那眼还是那眼,那嘴还是那嘴——若不是他与她曾经同居了两年多的时间,曾经在那脸上留下无数或轻或重的吻,他几乎要怀疑这到底是不是她。还记得那天他与她吵得很凶,几乎要把那小小的公寓给拆了。最后,两人精疲力竭,各占据着一块角落休息。他清楚地记得,没有人愿意挪动脚步去开灯,公寓里唯一的一点光线,是来自外面的街灯,很淡很淡的几束,从厚重的窗帘里微微透进来。只有眼睛适应了黑暗的人才能看得到,感觉得出来,那是光。她躲在沙发后面,搂着抱枕,沉默着——而他亦然。两人的感情似乎已经走到了尽头,开始的甜蜜已经是上辈子的事情了。他几乎记不清这是与她第几次争吵了,小小的事情都可以是导火线。空气里的气息很压抑却又很安静,静得让他想起一个人生活的时候,是那样的自由自在。好半天,她低微冷静的声音将他从一片死寂的迷茫中拽出来:“我们分手吧!”他确实惊了一下。的确,在很多次的吵架中,在那些窒息时刻,他曾经不止一次地想过:分手算了。烦死了。两人也曾经分开过。可在那段分开的时间里,两人都不停地思念彼此。他后来实在忍不住了,故意发消息问她把那件白T恤方哪里了。她说那里。他找都没找,就说找不到。最后,他说你给我回来找。她一踏进屋,他便搂住了她。于是,理所当然地,又在一起了。但这次言柏尧没有挽留,他甚至涌起了一种解脱的感觉。分手后第一天,他就与几个同学去了酒吧区喝酒。以前,无论有什么活动,她都会打电话过来,好似在他身上装了定位跟踪器一样,惹得他十分不耐烦。她其实很会缠人,每天电话不断,可能是有他课程表的关系,每回打电话的时间都刚刚好。言柏尧本来还有点忐忑不安,生怕她中途又打电话过来。还好,这回没有。一连几天,天天在酒吧里混着,身旁尽是性感青春的各色辣妹。或者打通宵游戏,饿了就叫外卖,总有一种人生得意须尽欢的感觉,要及时行乐,省得他一回头,又被她给管着了。但出乎意料的是她竟然没有再来过电话。他当时还想,她这次也真忍得住。看她能忍到几时。正好导师有报告和论文的任务下来,他也开始忙起来了,又查资料又做实验的,昏头昏脑,昏天暗地。偶尔生起一点想念她的心情,也很快被忙碌挤到了一边。等他手头上的论文和报告才算收尾,一切都空下来的时候,他才真正意识到两人已经真的分手了。或许是因为真的分手了,他竟会偶然怔忪着回忆起她的好来。想起以往他回家,她总煮好了热腾腾的食物等他。无论是中式的饭菜,还是西式的简单牛排、微波食品,总费尽心思地翻新花样。这也是他最佩服她的地方,明明刚开始跟他住在一起的时候,她什么都不会,连煎个荷包蛋也能把手给烫着了。小公寓从前被收拾得整整齐齐,他的衣物都按例摆好,不必让他费心找。要知道男人的公寓,一般岂是一个“乱”字了得!有一次去超市买东西的时候,看到橙子,他忍不住拿在手里抛了抛,知道她最喜欢吃了,不只喜欢吃,也爱用来榨汁。拿起纸袋装了满满一袋,兴冲冲地结账后抱着快步回公寓,直到推门而入的刹那,望着一屋子的杂乱,才惊觉她已经跟他分手了。某一天,他终于忍不住,打了一通电话给她的好朋友——楼绿乔。以前和她约会的时候,曾与楼绿乔稀稀疏疏地见过几次面,知道她们关系素来不错,而且是她在学校唯一要好的女性朋友。楼绿乔接起电话,一听是他,便没好气地道:“水茉啊,她现在过得不错。”“是吗?怎么个不错法?”“非常之滋润。她现在的男朋友对她温柔体贴的不得了!怎么?你不会是想要挽回水茉吧?”男朋友!才分开这么短短的时间,汪水茉居然有男朋友了!言柏尧轰然呆立当场,那个瞬间他仿佛是被人狠狠地扇了一个耳光,脸上热辣辣地发烫。他整个人怒不可抑制,恨不得将其撕了:汪水茉,这次算你狠。他唯一的反应就是马上起程回国,从此之后再也没想过去探听有关她的任何消息!如今她挽着一个老头子的手,举止亲密地穿梭于人群之中。那人一看就知道是个暴发户,虽然一身名牌,但和世家子弟与生俱来的优雅从容一比,马上现了原形,显得十分格格不入。要不是对她的性格有一定了解,他的第一反应会是她傍了个款爷。细看了片刻,他若有所思地定住了目光:那人的脸形与她倒有几分相似。言柏尧此刻方后知后觉地反应了过来,这个人应该是她父亲。在美国的时候,他曾经看到过她父亲的照片,但由于是在她小时候照的,隔了这么长的时间,无论是衣着打扮,还是容颜都已经改变很多了,跟眼前站着的人,几乎是两个样子了。父女俩不时停下脚步,与往来的宾客寒暄问候,尤其对此次宴会的主人唐瀚东神色恭敬,看来必是有求于人。言柏尧轻啜了一口酒,品味着那苦涩中的香醇。许久后,他方刻意地将身子移出了黑暗,想看看她看见他到底如何反应。分手数个月就另结新欢的女人,或许这几年中,她有过数不清的男友,早不记得他是谁了!言柏尧不知自己怎么了,这念头刚浮起,他的胸口顿时便冒出了一团火,一如当年。唐瀚东已经看到了他,向他招了招手。言柏尧嘴角微勾,扯出了一个笑容,举起酒杯,远远地敬了一下。“失陪一下!”唐瀚东客气而疏远地跟身边的客人打了个招呼,兴冲冲地过来,一拳打在他肩膀上。言柏尧吃痛皱了一下眉头:“唐瀚东,莫非你昨晚欲求不满?”唐瀚东也不甘示弱:“你Y才欲求不满!休了两个星期假,我还以为你腿软了,今晚缺席呢!”言柏尧冷冷地勾了勾嘴角:“你以为我是你啊!中看不中用!”寥寥数字惹得唐瀚东杀机四起,磨着牙:“言柏尧,你想死是不是?!你给我过来,我保证不打死你!”言柏尧含笑着饮下了一口杯中物,眼光朝汪水茉的方向扫了一眼,挑了挑眉毛:“那两个人是?”唐瀚东转头看了一眼他所指的人物,口气极淡:“是一个小地方的小房地产公司的老板,姓汪……”他看到言柏尧的视线怔怔地落在那抹娇小的身影上,遂打趣道:“言柏尧,你该不会是看上他的女儿了吧?”不出所料,的确是她父亲。唐瀚东凑了近来,刻意地压低声音:“劝你还是不要动这个念头,不要看她长得不错,不过……”他不动神色地问道:“不过什么?”唐瀚东道:“这女的,几年前我在从美国回来的飞机上碰到过,还跟我拿错了包包,幸亏发现得早,还没有离开机场,就约好了在出口大厅换包包。你不知道当时她正大着肚子,居然站在出口处抱着手提包包,哭得稀里哗啦的,那叫一个凄惨!当时大厅所有的人都用那种谴责愤怒的眼神看着我,以为我始乱终弃,恨不得群起而攻之。那是我唐瀚东人生中第一次落荒而逃!所以印象深刻得很啊。”“说来也巧,今年居然又机场碰到了……”当年机场一事,唐瀚东虽然觉得尴尬,但事隔经年,那女子的面容早已经模糊了。今年在机场候机的时候,她手里牵着一个小孩子,一不小心把他的行李给撞了。当时他还没有想到是同一个人,但到飞机上,将包搁到行李架上的时候,突然忆起:靠!这人不就是当年的那个大肚婆!一转眼,小孩子已经会走路了。想不到今天这么巧,又在这派对碰到,现在他想忘记也难啊。大着肚子,并生了孩子。那不就间接印证了他的猜测,她已经身经百战。言柏尧捏紧了手中的酒杯,只觉得胸口的那团火呼啦呼啦地往上蹿,有越烧越旺之势。当年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他还是热血青年,难免有失控的时候,她也曾经怀过一次孕。可这个无缘的孩子在两人的某一次剧烈争吵中,默默地离去了。医院,一低头便见她苍白羸弱地伏在自己怀里,好似一只受了重伤奄奄一息的小兽。医生说由于流产的后遗症导致她的子宫很脆弱,有可能这辈子都不会再有孩子了。或许正因为这个缘故,所以他一直对她很是内疚。若不是当时自己控制不了脾气,跟她吵,她怎会流产?那段时间,她总是把自己一个人无声无息地埋在沙发里,默默地哭泣。他每每心疼不已,将她软软的身子抱在怀里,细细地哄她:“BABY,不要哭,好不好!等以后我们结婚了,我一定多加努力。我保证,我们一定会有宝宝的!Ipromise!Trustme!”一辈子的誓言,总是在我们最想拥有对方的时候许下的。但那个时候的他,却也是真的这样想的!如今想来,却是莫名得恼恨不甘。言柏尧深吸了一口气,好一会儿才道:“那又如何?或许人家当时已经结婚了呢?”唐瀚东斜着眼,慢慢地看了他几眼:“她若是结婚了或者结过婚了,她那个父亲怎么会这么热心地将她推销给我们这一群世家子弟啊?当我们都是傻子不成!”言柏尧微笑,眼底却有些冷:“还有这么好的事情,怎么没有轮到我头上呢?”唐瀚东没好气横了他一眼:“拜托,你这一年不是一直待在北边吗?!”言柏尧轻轻地摇晃着酒杯,不言不笑。唐瀚东忽觉得不对劲,凑了上去:“你不会对她真感兴趣吧?我劝你呀,还是不要招惹这种的了,要玩就找那种会玩的。”言柏尧瞟了唐瀚东一眼,嫌恶地道:“不要把你的恶趣味强加在我身上。”唐瀚东长相斯文俊俏,身家又雄厚,自然有无数风流的本钱。vol.2整晚周旋在陌生的人群中,汪水茉觉得疲惫异常。她正准备去休息室补妆,却意外地发现唐瀚东在朝她走来。唐瀚东十分客气而有礼:“汪小姐,我想介绍个朋友给你认识。”汪水茉淡淡点头,忽略父亲眼中闪过的期许,随着唐瀚东的脚步,来到了书房。只见唐瀚东敲了敲门道:“人给你带来了,你自我介绍吧!”汪水茉轻轻地推开门,里头的灯光不是很亮,只在角落里开了两盏灯,昏黄的光线将整个房间衬得更为空旷。有人叠脚坐在欧式沙发上,身材高大,只是整个人隐在暗处,什么也看不清楚。好半晌,那人也没有站起来。此人十分无礼!汪水茉微蹙眉头,对着那个人的方向,开口相询:“请问找我有什么事吗?”那人这才动了动,他缓缓地搁下了手中的水晶高脚杯子。从汪水茉的视线,可以看见他修长干净的五根手指。这是一只漂亮得可以媲美钢琴家的手!空气里头的氧气仿佛被人渐渐抽空了,汪水茉的呼吸开始紧绷。他终于站了起来。柠檬色的灯光将他的身影拉得很长,他的轮廓终于看得清了……分明是她熟悉的,每一个线条,她都曾经用指尖温柔摩挲。世间所有的一切似乎都在这个瞬间消失无踪了!汪水茉踉跄地后退了一步,再一步……他徐徐地走近,在距离一米左右的地方缓缓站定,淡淡地道:“Hi,好久不见!”她骤然别过了头,但很快又转回了头,嘴角挂着一抹灿烂至极的笑容:“是很久了。你好吗?”这算不算情侣分手多年后的标准问候呢?言柏尧不知道,他只知道她的笑容竟然该死地碍眼,跟她在一起那么久,自然知道她什么笑容是真心,什么样的只是敷衍。眼前的这种笑容,百分百是她的应酬。书房里有几枝从荷兰空运来的郁金香,正璀璨盛开。他想起,那时她就喜欢买郁金香,放在公寓里的开放式厨房里。一进门,就可以看到那硕大的花朵,仿佛那时的幸福,大片大片的,美丽却又稍纵即逝。他方才坐在沙发上,很仔细很用心地打量过她。眼前的她,一点也不像生过孩子的人,整个人很纤瘦,比记忆中的她要瘦多了。记得以前她老是嚷嚷着说自己太胖了,但他一点也不觉得,他喜欢把她抱在怀里的软软的感觉。那时,他最喜欢的事,便是与她作对。她每次一忌口,他就用各种零食、各种美食诱惑她。他喜欢看她望着美食纠结不已的,但终是忍不住大吃特吃的可爱模样。也喜欢她怀抱着零食,窝在他身边与他一起陪看片子看球赛的样子。现在忆起,那个时光,幸福得奢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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