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疾控中心就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有关问题给出权威解读
知“己”知“彼”,筑起免疫“安全感”
3月27日,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方公号发布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知识资料,就有关问题给出权威解读。
疫苗保护效力均达标,可以放心接种
目前我省使用的新冠病毒疫苗是灭活疫苗。此类疫苗是通过化学方法使新冠病毒失去感染性和复制力,同时保留能引起人体免疫应答能力而制备成的疫苗。后续我省将根据疫苗上市和供应情况适时调整疫苗使用品种。
我国所使用的疫苗保护效力均达到了国家药监局《新型冠状病毒预防用疫苗临床评价指导原则(试行)》的相关标准,同时也符合世界卫生组织《新冠病毒疫苗目标产品特性》推荐的指标要求。
对于新冠病毒灭活疫苗的免疫持久性仍在持续观察中。证据提示,疫苗保护期可以达到至少半年以上,但任何疫苗都无法保证接种人群产生%的保护效果。因此,接种疫苗后,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仍不能降低防护标准。
只要按照医务人员的指导去做,安全性能够得到保障,可以放心接种。我省使用的疫苗均为附条件获批上市的疫苗,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均按流程经过验证。从监测情况看,目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不良反应发生率总体和其他灭活疫苗相当,多数症状较轻。
全程接种为两剂次,接种后要在现场留观30分钟
我省新冠病毒疫苗实施接种的人群范围主要包括:在重点人群优先接种的前提下,逐步开展其他18-59岁人群接种。适时启动老年人(≥60岁)、基础性疾病患者等人群接种。
目前我省使用的新冠病毒疫苗为2个疫苗生产单位的灭活疫苗,全程接种均为两剂次。2剂接种间隔建议≥4周。错过第二剂的接种时间,未按程序完成接种者,应尽早补种。免疫程序无需重新开始,补种完成相应剂次即可。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如下:对疫苗中任何成分过敏者;既往发生过疫苗接种严重过敏反应(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病期和发热者;妊娠期妇女;患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有格林巴利综合征病史者。
疫苗接种前,要好好休息,最好不要空腹接种;正在患急性疾病的人员,处于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的人员,正在发热的人员,以及妊娠期妇女是不适宜接种的;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