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黑龙江日报」
28日,哈尔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疫苗接种专家接受记者访谈,就市民关心的新冠疫苗问题进行答复。
问
为什么要开展第三剂疫苗接种?
答
完成全程免疫(即接种灭活新冠疫苗第二剂或接种完腺病毒载体疫苗)6个月以上即可开展加强针的接种。
新冠病毒疫苗与其他疫苗一样,接种一段时间后,有保护效果减弱的情况存在,加强免疫后,则会使这种下降出现“强势反弹”,产生更高的抗体保护。接种第二剂疫苗后6个月再接种一剂,抗体水平增幅达到十多倍,且接种后再过6个月还可维持在比较高的水平。
问
哪些情况不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答
(1)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征、脱髓鞘疾病等。
(2)既往接种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出现任何神经系统反应者。
(4)对疫苗成分及辅料和制备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灭活新冠病毒疫苗辅料主要包括:磷酸氢二钠、氯化钠、磷酸二氢钠、氢氧化铝。
(5)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6)妊娠期妇女。
(7)患血小板减少症或出血性疾病患者。
(8)淋巴瘤和白血病患者。
(9)自身免疫系统疾病病情未控制,激素用量大于每天20毫克,或者正在应用大剂量免疫制剂的患者。
来源:冰城+客户端
见习编辑:薄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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