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内巡视制度向司法和行*机关延伸
原标题:*内巡视制度向司法和行*机关延伸随着中央巡视制度十几年的发展和完善,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和部分中央行*机关,也相继在系统内部开展了类似的 巡视 或 巡查 。这被有关专家解读为巡视制度的延伸和发展。 司法巡查制度 即是最高法院借鉴*内巡视制度建立起来的一项法院系统内部的监督制度,最早于2009年3月启动建设。据最高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 司法巡查制度 旨在探索 建立更加符合法院工作特点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 。司法巡查采取的方式包括:听取工作汇报、列席相关会议、调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组织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与相关人员个别谈话等等。巡查结束后,司法巡查组会向最高法院*组提交司法巡查工作报告,并拟出反馈意见给被巡查法院。2010年10月20日,最高法院正式颁布《人民法院司法巡查工作暂行规定》,标志着法院司法巡查制度正式建立。首轮司法巡视截至2012年9月,最高法院先后派出32个司法巡查组,完成了对全国31个高院及*生产建设兵团分院的首轮司法巡查任务。各巡查组坚持把 摸清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推动工作 作为主要任务,共发现各类问题242个;通过反馈意见,共向被巡查高院提出整改建议122条。今年5月,最高法院启动了第二轮全国司法巡查。最高法院院长周强指出,司法巡查制度是上届*组创建的一项对下监督的重要制度。他特别强调了司法巡视与*内巡视的对接问题,要将司法巡查与地方*委对同级法院的巡视工作紧密衔接,对巡查发现的违纪线索,要送交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最高检察院则在更早之前的2004年制定了《巡视工作暂行规定》,建立了巡视制度,并于2005年正式开展了巡视工作。2012年2月24日,最高检察院*组修订了上述规定,建立专门巡视机构对下级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巡视组组长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聘任的省、厅级咨询委员或现职正厅级以上领导干部中选任,成员从最高人民检察院或省级人民检察院有关部门的厅、处级干部中选任。巡视工作人员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人员构成模式,专职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轮岗交流;兼职人员不参与巡视工作时,仍在原岗位工作。巡视组每年有计划地巡视2至4个检察院,在每个检察院巡视时间为10至15个工作日。除了司法机关外,部分行*机关在巡视制度的实践亦在不断丰富。教育部于今年4月召开巡视专员聘任会暨2013年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聘任新一届教育部巡视专员,启动新一轮巡视工作。针对当前教育经费使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教育部还将研究建立对高校财务状况进行全面评价的指标体系,推动高校财务巡视制度的建立。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 三定方案 中,设立了10名厅局级的稽查专员。国家行*学院副教授胡颖廉认为,稽查专员类似于中央巡视制度而建立。他说,实际上,国土资源部、环保部等各地督察局的建立,是行*机关将短期巡视制度常态化的表现形式之一。专家认为,行*机关建立自上而下的巡视制度,在国务院提出 简*放权 的背景下,对于约束地方*府依法行*、有效行*具有积极的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