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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12/24 15:45:00
即日起

吴中区重大疾病救助*策

保障范围再扩大

保障病种从原25种扩大至60种,保障对象从原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对象拓展到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以及低收入家庭成员。

1

什么是重大疾病救助*策?

年12月,吴中区在全省首推区域性重大疾病救助*策,对符合条件的低保、低保边缘对象给予住院补贴,通过购买商业保险服务的方式,对患有25种重大疾病的低保家庭成员、低保边缘对象按实际住院天数给予元/天的补助,每12个自然月最高补助90天,涵盖全区70%的困难人群。

2

实施两年,效果如何?

重大疾病救助*策累计专项补助人次,发放住院补贴.04万元,有效减轻困难群众的医疗费用支出负担,避免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

60种保障病种

序号

病种

序号

病种

1

恶性肿瘤

2

急性心肌梗塞

3

脑中风后遗症

4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5

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6

尿*症

7

严重肾衰竭

8

重度残疾(三级精神残疾、三级肢体残疾、三级智力残疾)

9

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慢性重症肝炎、肝功能衰竭

10

良性脑肿瘤

11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12

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13

深度昏迷

14

3周岁后双耳失聪

15

3周岁后双目失明

16

瘫痪

17

心脏瓣膜手术

18

严重阿尔茨海默症

19

严重脑损伤

20

严重帕金森病

21

严重Ⅲ度烧伤

22

肺动脉高压

23

运动神经元病

24

语言能力丧失

25

再生障碍性贫血

26

主动脉手术

27

严重重症肌无力

28

严重冠心病

29

严重心肌病

30

系统性红斑狼疮

31

血友病

32

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

33

严重脊髓灰质炎

34

终末期肺病

35

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36

持续植物人状态

37

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

38

Ⅱ级重症急性胰腺炎

39

非阿尔茨海默病所致严重痴呆

40

原发性硬化性胆管炎

41

严重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42

原发性骨髓纤维化

43

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

44

主动脉夹层充血

45

溶血性链球菌引起的坏疽

46

系统性硬皮病

47

肝豆状核变性

48

因职业关系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HIV)感染

49

器官移植后抗排异药物治疗

50

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衰竭

51

急性心肌梗塞

52

肺源性心脏病

53

白血病

54

耐多药肺结核

55

先天性心脏病(不局限于儿童)

56

强直性脊柱炎

57

克罗恩病

58

尘肺病

59

脊髓性肌萎缩

60

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年12月

吴中区在前期实践基础上

扩大重大疾病救助*策保障病种与保障对象

加大困难对象重大疾病救助力度

织密兜牢民生保障网底

01更好落实社会救助改革要求

重大疾病救助*策扩面工作符合社会救助制度改革精神,是落实“完善对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以及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策,依据困难类型、困难程度实施类别化、差异化救助”的具体举措,对符合条件的重病困难对象给予相应救助帮扶。

02更好衔接低保边缘*策

年10月,苏州市低保边缘*策作出调整,新增克罗恩病、运动神经元病等8类重病病种,边缘重病病种由原先的15类扩展至23类。吴中区重大疾病救助*策扩面后的60类重大疾病按照患病概率从高到低筛选,符合苏州市的实际情况,覆盖边缘救助*策规定的所有病种。

03更好构建分层分类梯度救助体系

今年,吴中区建立低收入家庭登记制度,对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两倍低保标准的户籍居民家庭,开展低收入家庭登记。部分低收入家庭的重病患者,原先因家庭拥有车辆等原因之前未被纳入边缘救助,属于相对贫困对象。将重大疾病救助对象扩展到低收入家庭成员,可进一步扩大兜底保障范围,健全完善涵盖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对象在内的分层分类的梯度救助体系。

素材来源:区民*局

编辑:陶佳凤、孙诗帆

审稿:*继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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