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计生家庭
保险投保的通知
巷头社区全体(村)居民:
年购买的计生家庭保险于年6月23日到期,现提前通知办理续期。
为了贯彻关于印发《东莞市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计生协8号)精神,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体系,增强计生家庭应对意外伤害和重大疾病的能力,经市计生协和中国人寿东莞分公司共同研究,联合推出东莞市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的生育关怀行动,让计生家庭受惠,全镇自年1月统保至今(4月8日),已办理赔案宗,共赔款.87元,其中重大疾病48宗,赔付金额元;疾病死亡9宗,赔付金额元;意外伤害宗,赔付金额.87元;意外身故1宗,赔付金额元;
一、投保范围:
夫妻一方为我镇户籍人口,符合计划生育*策的家庭,其夫妇及未婚子女年龄在0-65周岁者。(凡是有超生、不够间隔生育、未婚生育等违反计划生育*策的均不符合投保范围)。单人家庭不能投保。已经申请过重大疾病赔款的人,不再承保,其他家庭成员可继续参保。
二、保险期限及投保金额:
该保险以自愿为原则。保险期:一年。每份计生家庭意外险投保费为元/户。每个家庭限购一份。
三、补助标准:
特殊计生家庭投保费由镇财*全额补助;独生子女家庭(要求已领取独生子女证并女方年满49周岁),投保费由镇财*补贴元/户,个人自费元/户;普通计生家庭户全额自费。
四、收集登记工作安排时间如下:
办理时间:年5月13日20日(周六、周日不上班),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办理地点:巷头社区*群服务中心(计生办窗口)
五、新增户需提交资料: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小朋友可提供户口薄复印件。
投保方案:
保险项目
保险金额
备注
疾病身故
(含自然身故)
18,元
(人均保额=18÷家庭人数)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后按保险金额进行给付(连续投保不受等待期的限制)
意外身故
意外伤残
,元
(人均保额=200÷家庭人数)
意外身故按保险金额进行给付
意外残疾按比例给付
意外医疗
12,元/人
(每人保额)
因意外导致门诊或住院医疗费用,在社保可报销范围内扣除元免赔额后,按%比例给付。
30种重大疾病
75,元
(人均保额=75÷家庭人数)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后首次确诊下列疾病(原位癌、皮肤癌除外)﹑手术其中一种按保险金额进行给付.(连续投保不受等待期的限制)
新规三十种重大疾病包括:1、恶性肿瘤——重度;2、较重急性心肌梗塞;3、严重脑中风后遗症;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6、严重慢性肾衰竭;7、多个肢体缺失;8、急性重症肝炎或亚急性重症肝炎;9、严重非恶性颅内肿瘤;10、严重慢性肝衰竭;11、严重脑炎后遗症或严重脑膜炎后遗症;12、深度昏迷;13、特定年龄双耳失聪;14、特定年龄双目失明;15、瘫痪;16、心脏瓣膜手术;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18、严重脑损伤;19、严重原发性帕金森病;20、严重III度烧伤;21、严重特发性肺动脉高压;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23、语言能力丧失;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25、主动脉手术;26、严重慢性呼吸衰竭;27、严重克罗恩病;28、严重溃疡性结肠炎;29、严重原发性心肌病;30、严重多发性硬化症。
A、其他未罗列的重大疾病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
B、投保前已有疾病导致的重大疾病或医疗费用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
方案特点:一张保单,惠及全家,低廉保费,高额保障,符合*策的家庭专享。
巷头社区居民委员会
年5月13日
编辑:陈汉聪
(巷头社区年总结片)
(长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