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鲁中晨报」
淄博11月2日讯近期,全国多地启动了3-11岁人群的新冠病*疫苗接种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新冠病*疫苗接种覆盖率,尽快构筑群体免疫屏障,11月1日,淄博市多个区县发布消息正式开启3-11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今天,针对公众关心的3-11岁人群新冠病*疫苗接种相关问题,淄博市疾控中心免疫预防领域首席专家秦爱玲进行了梳理和解答。
“儿童、青少年和18岁以上人群一样,也是整个人群构建免疫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3-11岁接种新冠疫苗的必要性,秦爱玲介绍,学校为人群聚集场所,一旦有输入性新冠病*疫情发生,易造成局部的传播流行。另外,儿童感染可能成为新冠病*社区传播的一个重要传染源,儿童重症和死亡对家庭和社会造成更大损害,所以儿童和青少年接种新冠疫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保护好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各位家长、各级*府、社会各界共同的期盼。例如,今年9月福建疫情最早发现于学校,并且多在学校、家庭及工作单位等地点发生传播。
目前,接种新冠肺炎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病*感染的最有效措施之一。此次3-11岁所有儿童新冠灭活疫苗需接种2剂次,2剂之间的接种间隔建议≥3周,第2剂在8周内尽早完成。做到适龄无禁忌儿童应接尽接(知情、同意、自愿原则)同时,秦爱玲表示,目前已有多种新冠疫苗在不同年龄段的儿童和青少年人群中进行了评估。总体而言儿童和青少年接种新冠疫苗后的耐受性良好,严重不良事件罕见。
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国新冠疫苗接种已累计超过22亿剂次,覆盖全国11亿人口。山东省已累计接种新冠疫苗1.6亿剂次,余万人。全省12岁以上人群接种覆盖率达97%以上。
记者了解到,目前以下疫苗获批为3-11岁人群使用:国药中生北京公司新冠病*灭活疫苗、科兴中维新冠病*灭活疫苗、国药中生武汉公司新冠病*灭活疫苗,及其分包装的新冠病*灭活疫苗(六个企业:长春生物、成都生物、长春祁健、兰州生物、北京科兴、大连科兴)。
3-11岁人群按照属地管理、就近方便的原则,到居住地附近的新冠疫苗接种点接种新冠疫苗,在校在园学生由主管部门与学校通知,到居住地附近的新冠疫苗接种点接种,或指定的接种点集中接种,非在校在园人群由监护人预约,到居住地附近的接种点接种。新冠疫苗接种点可在当地卫生健康委或疾病控制机构官方网站查询。秦爱玲提醒广大家长,3-11岁人群接种需要必须在监护人陪同下到接种点进行接种,签订知情同意书。全程做好新冠疫情防控,测温、验码、全程做好戴口罩、一米线等个人防护;尤其需要注意的是与其他疫苗接种间隔至少保持14天以上。
“去接种点前监护人需要了解新冠疾病和新冠疫苗接种相关知识,接种前和孩子加强沟通,做好孩子的思想引导,由于个体差异,极少部分人接种后可能发生轻微不良反应。疫苗接种后常见不良反应为注射部位可能出现疼痛、触痛、红肿和瘙痒,一过性发热反应(38.5℃以下)、恶心、呕吐、腹泻、食欲减退等,短期内会自行消失,不需处理。”秦爱玲介绍,监护人带好自身的身份证明,为儿童带好相关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户口本),携带好接种证;到达接种点后,接种前要如实向接种医生报告接种对象健康情况,通过医生评估且监护人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才能接种;接种后要在现场留观30分钟,确认没有异常才能离开;如有不适,及时告知医生。整个接种过程中要遵守新冠疫情防控要求。离开接种点后,监护人要对接种儿童进行不少于24小时的健康观察。孩子如果出现不良健康情况,及时就医,并向接种单位报告。1周内孩子要清淡饮食,好好休息,避免过度运动和劳累。
此外,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征、脱髓鞘疾病等);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及经接种工作人员评估,认为不适合接种的其余情况均属于不适宜接种人群。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高阳通讯员张学刚胥孜婕